终止妊娠的时机选择是直接关系到母婴健康的医疗决策,要有精确的医疗判断,更与家庭决策密切相关。在产科医务人员的工作中,自然希望每位母亲都能顺利分娩,然而临床中常因母体疾病、胎儿异常、胎盘功能障碍等复杂因素,需要提前或延期终止妊娠,所以这就有赖于对终止妊娠的时机的选择。
妊娠高血压疾病的终止妊娠时机选择
1.看病情严重程度:子痫控制抽搐后,应尽快终止妊娠,通常在24-48小时内。子痫前期即便经过积极治疗,在24-48小时内依旧没有出现明显好转,或者说孕妈妈出现严重并发症,孕妇若出现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心功能衰竭、肺水肿、HELLP综合征、胎盘早剥、胎死宫内等,无论孕周,都必须要终止妊娠,否则很有可能导致并发症恶化,严重危害孕妈妈和胎儿安全。
2.看孕周和胎儿成熟度:妊娠期高血压或轻度子痫前期若血压可通过药物控制,无蛋白尿或器官功能异常,胎儿情况良好,通常期待至孕37周以上即可终止妊娠,少于37周的话,则需要综合评估胎儿肺成熟度,当促胎肺成熟治疗完成后,可适时终止妊娠,以保障胎儿存活能力。
3.看治理效果:终止妊娠具体时机需结合母儿状况决定,孕妈妈在接受治疗期间出现母体病情加重的情况,如血压持续增加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亦或者是胎儿出现宫内窘迫、生长受限等情况,需立即终止妊娠,避免累及胎儿生命。
妊娠期高血糖的终止妊娠时机选择
妊娠期高血糖的终止妊娠时机需依据血糖控制情况、孕周及胎儿状态等综合判定,以此来保证时机足够准确。
妊娠期高血糖: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若孕妇血糖控制理想,无母儿并发症,A1型GDM(经饮食和运动管理血糖达标)可等待至妊娠40周终止妊娠;A2型GDM(需胰岛素治疗但血糖控制良好):建议在妊娠39-40周终止妊娠,这主要是因为避免胎儿过大后引发难产问题,并且更为关键的是其能够减少孕妇发生感染、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可能性。若血糖控制欠佳,经饮食和运动干预或胰岛素治疗后,仍难以达到理想水平,具体时机需结合胎儿肺成熟度及母体状况评估。若胎儿生长受限、脐动脉血流异常或存在其他胎儿窘迫迹象。
2.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血糖控制满意且无其他母儿合并症,推荐在妊娠39-39周+6终止妊娠。若伴有血管病变、血糖控制不佳或有不良产史,终止妊娠时机需个体化,可能需在妊娠34-37周进行。
胎儿生长受限的终止妊娠时机
1.孕周与胎儿成熟度评估:妊娠<34周的胎儿生长受限,若孕妇无严重并发症,且胎儿宫内状态稳定,此时可以选择在仪器检测下,利用静脉营养支持等方式,延续期待,提升孕周,同时尽快完成对胎儿的促胎肺成熟治疗,等到促胎肺成熟以后,则可以考虑采取终止妊娠。
2.胎儿生长受限程度评估:对于胎儿估计体重位于第3~10百分位且多普勒未见异常的胎儿,应尽量妊娠至足月分娩,建议孕37~39周终止妊娠。如果孕34周后胎儿生长停滞超过3周,也应积极终止妊娠。
3.合并高危因素评估:当胎心监护提示无明显诱因的多次胎心减速、生物物理评分改变,或母体情况恶化(如子痫前期血压控制欠佳、终末器官损害或出现溶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时,母体表现出严重并发症,此时无论孕周大小,都需要直接终止妊娠。当FGR合并其他危险因素,若是经过检测发现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消失或反向、胎儿出现宫内窘迫、羊水过少、大脑中动脉血流或脑胎盘率异常等,个体化选择终止妊娠时机。若伴脐动脉舒张末期缺失,建议在孕32~34周终止妊娠;若伴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反向,则应在孕30~32周终止妊娠。若伴有静脉导管异常和/或胎心异常,则在孕32周前终止妊娠。如果在孕32~33周+6检测到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反向或短变异小于3.5ms,或在孕34周后发现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缺失或短变异小于4.5ms,则建议终止妊娠;34周以上的胎儿的生长受限,若是继续期待,很有可能导致胎儿缺氧,最终死在宫内,所以建议及时终止妊娠。
终止妊娠时机选择需结合具体病情,应根据胎儿发育情况和母体健康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的诊治能力等因素综合决定。建议孕产妇定期产检,同时要充分和医生做好沟通工作,家属陪同在旁,在专业评估下共同作出决策,以此来有效地守护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