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慢性病已成为威胁我国居民健康和引起死亡的首要原因(慢性心脑血管、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慢性消化系统疾病、慢性骨关节病、慢性肾病、风湿免疫性疾病)。与患急性疾病死亡的患者不同,多数慢性病患者在疾病诊断后会经历疾病反复、迁延不愈的过程。当生命的旅程走到尽头,能有什么方法让我们有尊严的、舒适安详的离去呢?
患者在疾病稳定期,适时讨论终末期救护措施,提前为临终医疗决策做好准备,对维护其自主决定权,提高最后一里程种的生存质量和精神价值有重要意义。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学术会议的广泛开展、媒体的不断传播,让越来越多的医护人员了解到了生前预嘱这个概念,并且2023年1月1日,我国深圳《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七十八条法规规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这是全国首次将患者临终决定权“生前预嘱”纳入地方性法规,这让在我国生前预嘱有了合法的外衣。
什么是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是指个人在意识清醒具有决定能力时,为将来可能丧失决策能力的情况下,提前表达的关于接受或拒绝未来医疗处置的观点和愿望。
生前预嘱的主要形式是书面形式的文件,内容包括:①有指定的医疗决策代理人;②核心部分是指当个人处于临终状态时接受或不接受心肺复苏术和维生医疗措施。
生前预嘱的特点:①它不是终末期患者或老年人的专属;任何具有自主决策权的成年人都可以考虑;②目的是以维护自己丧失决策能力时的生命意愿与尊严。
生前预嘱中有关的五个愿望,您的回答将分别将是什么呢?
(1)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
(2)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
(3)我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
(4)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
(5)我希望谁帮助我?
生前预嘱是一项以人文主义为中心进行开展的医疗服务,以人为本,人性化、全面的考虑到了在疾病终末期的意愿,尊重患者在生命最后一段旅程的医疗意愿,维护患者的尊严。在症状管理的同时关注患者的心理、精神层面的变化,及时给予帮助,那您是否准备好接受这种医疗服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