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播电视报
hei_logo1
描述
描述

鹿寨县人民医院病案复印流程

时间 :2024-08-13 作者 :黄启俊 来源:鹿寨县人民医院 浏览 : 分类 :健康科普

icon_pdf证书

病案是有关患者健康状况的档案资料,包括患者本人或他人对患者病情的主观描述和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客观检查结果、病情的分析、诊疗过程和转归情况的记录以及与之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凭据。病案对患者而言,是司法鉴定、伤残认定、看病复诊、办理门诊慢性病、大病和医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等必须提供的材料。

20141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中明确了医疗机构有权保存和保管病案,患者可以复制病案。其中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三条对病案复印方面的相关问题作了规定:有权申请复印病案的人员和机构,限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公安、司法、人力资源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鹿寨县人民医院现只保管住院病人的病案资料,门诊电子病案刚于今年8月起正式上线,故无法复印20248月前的门诊病案内容。每年都有本地或外地的患者因各种原因需复印住院病案资料,为了满足患者复印病案的需求,病案科开展了以下途径的病案复印服务。具体方法流程如下:

一、复印须知:

1.住院病案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报告等。

2.住院病案不包括:住院一日清单、费用总清单、费用发票、医保结算单等费用信息及票据,但我院病案科可提供复印出院发票的记账联。

3.我院病案一般在患者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归档,待病案归档后,患者即可进行病案复印。

4.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要求,申请病案复印时,申请人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或关系证明)。

5.复印的病案资料要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病案复印专用章)。

6.复印病案资料,按照桂价费〔201466号文件每张A4纸张收取工本费0.4元。

二、复印方法:目前我院提供的病案复印服务为人工窗口复印,如为外地患者需复印病案时,也可提供病案邮寄服务。需要说明的是,我院现保存的病案最早年限为1987年,目前能计算机检索的病案仅从2003年起(2003年至2013年为手工录入病案首页信息,可能会存在因患者姓名输入错误,而与纸质病历的患者姓名不一致的情况),从1987年至2002年的病案则需查阅当年的手工登记资料,复印此阶段的病案需要提供较为准确的住院时间和科室、疾病、住址等,否则可能会查不到病案信息,建议有此复印需求的可先打电话到我院病案科进行咨询:0772-2085322

(一)人工窗口复印

病案归档后,患者及家属可先打电话进行预约,也可自行前往鹿寨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20楼病案科复印窗口进行病案复印。

1.复印病案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患者本人复印病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复印病案:需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证明(身份证),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未成年人社保卡、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4)复印死亡患者病案: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2.办理地点和工作时间:

复印地点:鹿寨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20楼病案科病案复印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0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病案邮寄服务

1.先与病案科工作人员联系,发送证明材料、邮寄地址等,确定复印相关内容。

2.完成复印后支付相关复印费用。

3.邮寄:邮寄费用按照快递公司相关标准执行,快递费到付(快递公司收取)。

以上为我院的病案复印流程,如有不详之处可打电话咨询:0772-2085322

山东广播电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