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在全世界流行,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200万新发病例,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次撒哈拉非洲。近年来梅毒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所报告的梅毒中,潜伏梅毒占多数,一、二期梅毒也较为常见,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加。
一、梅毒的基础知识
梅毒(syphilis),俗称杨梅疮、花柳病, 是由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Treponema pallidum, 简称TP)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传播途径为性接触、输血、母婴传播, 极少数患者通过接吻、哺乳、接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而传染。梅毒与肺结核、麻风并列为世界三大慢性传染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梅毒被列为乙类传染病进行防治管理。
二、积极阻断的重要性
近年来,梅毒的发病呈现上升趋势。我国梅毒的发病率由 2003年 4.5/10万上升至2013年32.86/10万,年均增长13.37%。早期后天(获得性)梅毒,患者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和硬化性淋巴结炎,早期侵犯生殖器和皮肤, 晚期侵犯全身各器官,并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病变几乎能累及全身各个脏器。妊娠期患有梅毒可引起胎儿早产、流产、死产和新生儿梅毒。
三、梅毒孕产妇阻断注意事项
(一)尽早发现:有怀孕意愿或者孕产妇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应完善梅毒、乙肝、HIV等传染病检查,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二)积极治疗: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即刻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开始治疗,规范完成一个疗程治疗,结束后定期进行随访和疗效评价,必要时再次治疗。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并完成1个疗程的治疗。
(三)定期复查: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的孕产妇,应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除治疗结束一个月及时复查外,建议孕中期及孕晚期各复查一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四)按时随访:每月进行1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若3-6个月内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未下降4倍(2个稀释度),或滴度上升4倍(2个稀释度),或检测结果由阴转阳,应当立即再给予1个疗程的梅毒治疗。
(五)密切关注:感染孕产妇孕晚期或分娩前必须进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以此作为后续诊治的依据。
四、新生儿随访及母乳喂养注意事项
(一)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应在出生后自3月龄开始,每隔3个月到机构进行采血检测,直至诊断或排除先天梅毒。
(二)如果母亲经过正规驱梅治疗,疗效肯定者,可以母乳喂养。如果母亲分娩前未规范治疗或临产前1~2周才确诊者,建议暂缓母乳喂养,同时应尽快开始治疗。疗程结束后,可直接母乳喂养。
(三)如果母亲有感染性皮损,哺乳前一定要注意洗手,避免破损处血液、分泌物被孩子食入,或接触孩子破损的皮肤粘膜,增加感染风险。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梅毒阻断在优生优育方面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是梅毒阻断的重要保障。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希望能将这一理念贯彻到底,为子孙后代的健康负责,为公共卫生事业贡献力量。